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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分公司领导不作为总公司领导应该怎么做?
1、遇到没有担当的领导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他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尝试通过沟通来理解他的想法和立场,并尽可能地就工作目标和方法达成共识。
2、建立完善的财务内控制度。
3、领导无作为也许是好事,也有可能是坏事。好事就是你有很大机会代替他,坏事就是,就怕你自己找不到方向,很迷昂,导致你想换工作。
4、不断地请教领导,拍领导的马屁,让他好为人师,让他忙起来。如果领导不作为,那么自己也要请教领导,让领导知悉,万一以后哪些事情被耽误了,也可以甩锅给领导。
5、一定要就事论事,就如果说一个事情有对错之分的话,一定要判断谁是对的,谁是对的,就要听谁的,如果说按照错误的方式去做的话,那做出来之后也是做的无用功是在浪费时间,说不定还是要返工。
发生经营纠纷分公司总总公司怎么办
1、是的,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出现法律纠纷现以分公司财产承担责任,如分公司财产不足以负担债务,则剩余由总公司承担。
2、和分公司发生纠纷,能告总公司吗 可以,但是不需要,如果跟子公司发生经济纠纷,一般不一同起诉母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责任。
3、担保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的财产不足以承担保证责任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4、法律主观:和分公司发生纠纷可以起诉总公司。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5、法律主观:和分公司发生纠纷一般可以告总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虽然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主体,但当事人可以直接以 承担民事责任 的总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
在子公司上班,拒绝了总公司调令,被通知以旷工处理,个人应该怎么做?
1、员工不同意调岗所以拒绝上班,这样的做法不属于旷工,如果公司以旷工处理的话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
3、此时,员工应当容忍和配合搬迁,否则公司可根据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如拒绝到新地址上班的,可以旷工为由辞退等)。另外,如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主张公司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也不应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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