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既盖了发票章又盖了公章_手撕发票同时加盖公章和发票专用章能报销吗

编辑:新知生活百科 时间:2024-05-08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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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上是否可以同时加盖公章和发票专用章? 谢谢。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盖两个发票章是可以的。一个没盖清晰,再加盖一个清晰的是可以的。

发票既盖了发票章又盖了公章_手撕发票同时加盖公章和发票专用章能报销吗

2、发票上不可以盖两个章,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只允许加盖一个发票专用章。

3、只要对方企业认可,也可以使用。原则上按照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只能加盖发票专用章,无须加盖公章。不小心加盖了公章,也加盖了发票专用章,只要没有重叠,是可以使用。如果不放心,可以作废重开。

手撕发票同时加盖公章和发票专用章能报销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不可以。《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手撕发票可以报销。营改增后国税通用手工发票还能用。未达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使用手工发票。具体业务事项的办理可向主管或所在地国税机关进行咨询。手撕发票要盖上开票单位的专用发票章才有用,否则视为废票。

发票只能加盖发票专用章,不能盖公章。如果你说的税务章就是发票专用章的话,这张发票可以报销。下次不要盖公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需要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手撕发票不盖公章是无效的,当然不能报销。

发票不小心盖了公章,再加盖发票专用章可以吗

如果是发票上盖了发票专用章,但是盖的不清晰,则可以在旁边补盖一个清晰的章,或者将发票作废或者冲红。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的发票盖章模糊,但是能看清字眼,这个是不影响我们使用的。

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根据规定增值税发票需要盖发票章,如果企业盖了公章,也不影响发票使用。

这张发票不需要作废,只要在盖了公章的发票上补盖发票专用章,发票可以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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