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2023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据财政部1月9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五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
自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2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023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如下: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按月度纳税的,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
2021年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有哪些
1、四是附加税减半征收。根据新的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允许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50%范围内减少附加税征收,其中附加税包括资源税、印花税、教育资源税等。五是加大对特殊行业的税收扶持力度。
2、如果加上今年约5万亿元的减税退税规模,中国在过去7年将增加企业现金流10万亿元以上。
3、小规模3%减按1%。
4、其中,自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023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即2023年1月1日开始,对小型微利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再分段计算应纳税额,全部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或季度30万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在主管税务机关注册登记并申请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23年小微企业所得税率的统一降至15%将对小型企业的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同时也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市场活力。
语音朗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