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当一方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对方拒不履行执行裁定的情况时,可以向法院提交恢复执行申请书。这一申请书的内容应当具备一定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以确保法院能够准确评估案件情况并作出相应处理。下面将详细介绍恢复执行申请书应包含的必要内容。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信息
1. 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法人代表信息)、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 被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或法人代表信息)、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案件基本情况
3. 涉及执行的案件基本情况,包括案号、执行裁定文书号、执行标的等。
4. 对方拒不履行执行裁定的具体情况和事实,包括拒不支付款项、拒不交付财产等。
执行情况说明
5. 已经采取的执行措施及效果,如查封、冻结、拍卖等。
6. 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的说明,如被执行人隐匿财产、转移财产等情况。
恢复执行请求
7. 对法院提出恢复执行的具体请求,如恢复执行裁定的效力、继续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等。
8. 附带请求法院对被申请人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强制其履行执行裁定。
证据材料
9. 与申请有关的证据材料,如执行裁定文书、执行情况证明、被申请人财产证明等。
10. 其他支持申请的证据材料,如银行对账单、交易记录等。
法律依据
11. 申请恢复执行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等。
12. 可能涉及的其他法律条款和规定。
申请书签名和日期
13. 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名和日期。
通过以上必要内容的完整陈述,恢复执行申请书可以清晰地呈现出案件的基本情况、申请人的诉求和法律依据,有助于法院对案件进行准确评估和判断。在起草恢复执行申请书时,务必认真核实各项内容,并确保内容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语音朗读: